偶然看到一則新聞,
美國聯邦法院有位法官做出了令人欽佩的判決,
要求美國財政部限期解決鈔票設計不良,導致視障人士難以辨識的問題。
布希政府卻認為改變鈔票設計將花費鉅額社會成本,正設法讓法院收回或改變這個判決。

我不想討論這個問題到底該怎麼解決,
畢竟天平兩端都各有立場,要正確選擇其中一方或是折衷,
都需要正確的資訊和審慎的評估。

讓我有感而發的,是這則新聞中的一段畫面。
一位視障人士,在結帳的時候,辛苦的掏出了一疊各種面額的鈔票,
抽出其中一張,問店員這張可不可以?不行,再換下一張。

我看得非常心酸,這種對我們而言再簡單也不過的事,
對他們來說卻是異常艱辛,
試想,只不過是購物這樣的小事,但你卻根本搞不清楚你帶著多少錢,
然後選的商品不知道對不對,
付出去的和找回來的錢,也不一定正確,隨時要擔心被人騙。
其他像是走路、搭車、吃飯,這些平凡無奇的小事,
他們要比我們額外付出多少心力和時間?
更不要提失去看戲、看風景、看人物的樂趣了。

我的眼,謝謝你們一直陪伴我,讓我可以欣賞這世界的醜陋與美麗。

當然,還有我的耳朵,我的鼻子、嘴巴,我的雙手、雙腳、腦袋、身體,
你們也都辛苦了,真的,有你們真好。



我發誓,我的人生,
一定要為那些沒辦法像自己那般幸福的人,
貢獻心力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ibra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