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才去上第二次課,班主任就已經問我可不可以以我為招牌招生了.....XD
他拿給我看的傳單上,印著大大的一行字:
「台中一中授課老師」

「這...這個會不會有不實廣告之嫌啊?」
「你有幫社團上過課吧?」
「呃...是有啊。」
「那就可以啦!」

...................

這樣的話,我應該也可以算是國立台北大學的兼任講師了........

「對了,用你本名沒關係吧?還是你有藝名?」
「...............沒.....沒關係....吧....」

藝名?我只是想混口飯吃的啊.....╮(︶_︶)╭
用本名到底會不會有什麼問題啊?

不過這兩個禮拜,雖然學生只有三個人,
但是連我自己都覺得課程算是蠻精彩的,
與其說是國文課,不如說是「講故事 團康 模仿秀」,
反正國一的孩子很好哄,一聽說我也有看過火影忍者眼睛就整個亮了起來,
用魯夫佐助酷拉皮卡來造句,比小明小英小華更能讓他們投入,
說真的,國文其實蠻好玩的,講不完的歷史故事、成語典故、相聲包袱,
以混口飯吃的打工來說,還算不錯。

以後請稱呼我國文老師,謝謝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ibra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