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小學開始,父母、老師、還有社會課本,
就告訴我「讓座給老弱婦孺」是應該要具備的美德,也是騎士精神的展現,
所以愛耍帥的我,從小學一年級搭公車上學起,就堅持讓座給更需要的人,
七歲的孩子,還堪稱符合「孺子」這項坐博愛座的資格,卻已懂得讓座,
難怪被我讓座的大人雖然面露嘉許,但也有些尷尬。


久而久之下來,這已經變成一種制約了,
除非是真的很累,或是空位還很多,
不然我搭公車或捷運都不太喜歡坐位子,不管是不是博愛座,
坐著的時候就會渾身不對勁,一直注意上車的人之中有沒有需要座位的人。
對於年輕力壯卻霸著位子不肯讓座的人,我有時候甚至會出言建議,
真是雞婆個性作祟。


但是,年紀漸長,我卻發現讓座不見得總是值得嘉許,
一個老笑話中,被讓座的女人冷冷的說:「我並沒有懷孕。」
在我真實的經驗裡,被讓座的女人則是冷冷的說:「我還沒有那麼老。」


好吧,讓座其實也是一種強貼標籤的行為,
直接的認為對方是「老弱婦孺」,是需要座位的弱者,
自以為的俠義舉動,其實是一種冒犯。


嗯,為什麼國小的社會課本不教我這些呢?


總之,我現在在捷運或公車上能不坐就不坐,
真要讓座,我也不會熱血地說「這裡給你坐」,
只是默默的站起身,讓你自己決定你是不需要這個座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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